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湘人社函〔2012〕2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6号)规定,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 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 满分 |
合格 标准 |
||
造价 工程师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技术 与计量 |
土建 | 100 | 60 | ||
安装 | |||||
执业 药师 执业 药师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00 100 |
60 60 |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综合知识与技能 | 药学 | ||||
中药学 |
按照上述标准,经核准,我省李晋扬等161位同志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刘发宝等491位同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证书于2012年7月中上旬开始发放,请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及地址领取合格证书及登记表。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相关附件下载如下:
湖南省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湖南省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