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3-01-15 共1页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8号),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72分(试卷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84分(试卷满分140分),《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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