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5 共1页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14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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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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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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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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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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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成绩管理部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