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11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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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造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建设工程计价 |
72分 |
120分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84分 |
140分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均为60分 |
均为100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