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年8月8日造价员各种业务领取证章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一至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为方便大家领取证章,请务必牢记姓名前的序号,领取证章时请报序号。

(1)补办到期换章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2)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原执业专用章。

(3)遗失补办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未遗失的证或章。

(4)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附件1

附件2

省造价站综合科

2011年8月17日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