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2年造价员考试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造价员:

    造价员继续教育第二阶段培训工作即将开始,下面就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1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员,请按桂造价[2011]38号文件的要求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学习;

    2、南宁和桂林市参加学习人员的“报名回执表”请在2012年1月10日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传真:0771-5860273;电子邮箱:370186635@qq.com)报送到区造价管理协会;

    3、各学习点的报到及上课地点在附件“班次安排表”上列出,桂林市学习点上课时间有变动,详细信息请查阅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1年12月30日


附件:
                         关于开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桂造价[2011]38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柳州市质安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桂建人[2009]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区 2011-2012年度全区造价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

    持有我区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所有人员。本次学习课时作为2012、2013年度造价员验证依据之一。根据有关规定,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属于验证不合格情形之一,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好工作,组织造价员按时参加学习。

    二、学习形式

    采取分片分批形式集中面授。

    三、学习内容

    《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实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实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示范文本》、《定额解释》。

    四、时间、地点、班次安排

    时间安排:2011年8-9月和2012年2-3月(具体安排见附件1)。学习时间每期为3天。

    五、报名要求 

    1.参加2011年度和2012年度学习人员,分别于2011年7月30日前和2012年1月10日前填报参加学习人员回执名单。

    2. 南宁、柳州、桂林3市参加学习人员回执名单报到区造价管理协会。其他各市参加学习人员回执名单报当地市造价管理站。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学习人员收取费用380元/人(含教材费)。

    2.本次学习会务工作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广西南宁价协会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办。

    3.各市造价管理站要及时通知并组织好本市造价员按时参加学习。

    4.如有变动将在广西造价信息网站(www.gxzj.com.cn)通知,请关注网站信息。

    联系人:叶斌、孙丽红、韦明剑

    电  话:0771-5856616    传真:0771-5860273

    电子邮箱:370186635@qq.com 


附件:1.2011-2012年度广西造价员继续教育班次安排表

      2.参加学习人员报名回执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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