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年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遗失、到期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一、变更、遗失

  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为方便大家领取证章,请务必牢记姓名前的序号,领取证章时请报序号。

  (1)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原执业专用章。

  (2)遗失补办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未遗失的证或章。

  二、到期换章

  11月24日—12月15日到省造价站综合科办理了全国造价员到期换章业务的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五带上原执业专用章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新章。(由于换章人数众多,此项无详细名单,请自行计算各自的办理时间是否在此次发章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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