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内容摘要:北京2012年造价员过渡考试报考甲级资格人员应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报考乙级资格人员应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北京公路造价信息网(www.bjglzj.con)
京交路项目函〔2011〕438号
关于组织2012年度北京地区公路工程
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公路分局、直属单位:
为适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解决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数量与工程建设实际需求不适应的矛盾,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安排,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组织实施2012年度北京地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乙级过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过渡考试科目依据新修订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甲级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报考乙级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乙级资格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三)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四)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考甲级资格人员应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报考乙级资格人员应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北京公路造价信息网(www.bjglzj.co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2月7日至12月9日(9:00至16:00),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111室(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
1、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科目;原“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
6、参加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乙级考试人员请于9月15-16日到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111室)领取成绩通知单。
7、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0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现场审核部门,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2012年2月15日至3月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甲级)和北京公路造价信息网(乙级)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甲级、乙级考试每科收费100元。
五、考试地点
甲、乙级考场集中设置在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大兴区黄村清源路北)。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