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沈阳市关于领取第一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三级考试合格)的通知
一、凡已于2012年06月08日前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级、增项),并交纳造价员执业印章费用的学员,请于2012年06月19日至2012年06月29日(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科领取执业印章。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无效)及缴费收据,代他人领取者请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缴费收据。
二、每日领取证书时间: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4:30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201室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下车
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