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12年年造价员领取专用章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关于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造价员资格证各有关单位:及专用章的通知

造价员继续再教育后,以单位统一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等手续。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请携带以下资料:

1、听课证

2、网考成绩证明考试用书

3、造价员资格证书

4、造价员专用章

单位在县(市、区)的,请到单位所在地造价站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专用章手续。

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等工作,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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