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关于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造价员资格证各有关单位:及专用章的通知
造价员继续再教育后,以单位统一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等手续。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请携带以下资料:
1、听课证
2、网考成绩证明考试用书
3、造价员资格证书
4、造价员专用章
单位在县(市、区)的,请到单位所在地造价站办理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专用章手续。
年检验证、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等工作,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