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17 共1页
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粤价协[2014]011号
省属、各市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规定,我协会于2014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开通网络继续教育系统,供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8、09、10、11、12、13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上报名和学习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学习课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和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宣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B-2013-0201)条款释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宣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介绍及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
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或学习以上课程外的其他课程。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在“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两张)、《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到省造价协会或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20-83369292。
附件: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