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及成绩管理
第四条 造价员资格实行考试认定的制度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考,每年8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举行一次。
第五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根据造价员资格专业类别设置专业科目,由考生根据专业方向选择报考专业。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即认定为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