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考试介绍: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二、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
三、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
从业要求: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从业方向:
造价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工作单位,在下列工程造价业务范围内执业: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
3、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4、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6、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7、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造价员必须持证执业,承担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
考试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在60周岁以下,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一)报考初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二)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
(一)“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增项专业的。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1年造价员考试时间全国各省自主举行。
报名时间:
2011年造价员报名时间全国各省自主举行。
成绩查询:
点击查看各省份成绩查询动态
考试大纲:
造价员考试大纲一般分为全国大纲,但各省考试大纲也可根据选考科目而调整。
点击查看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
试题类型: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各专业统一试题,从中国造价协会统一编制的试题库中抽题组卷(按规定可调整20%,调整部分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20题×1分/题=20分
单项选择题:40题×1分/题=40分
多面选择题:20题×2分/题=4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全部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共2小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按不同专业分类编制试题,各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
(1)专业基础知识部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30分,闭卷,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为半小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部分:根据图纸,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算量、价。共7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教材:
通用教材: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价协编)。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价协编)。
说明:一般通用科目是沿用以上教材,辅助教材由各省自主指定。
成绩管理:
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门科目同时合格,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对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的造价员,如需增报第二专业,可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科目的考试。
合格标准:
造价员合格标准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详情请点击>>
证书领取:
造价员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造价专业人员证书领取表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或复印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准考证原件;
报考增项的考生,还需提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注册:
注册管理: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1年内申请注册。逾期未申请注册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注册。
(二)经注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执业。
(三)造价员注册条件:
(1)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注册证书: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取得证书后1年内申请注册。逾期未申请注册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注册。在造价员在原注册单位执业满一年,或者造价员与原注册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或原注册单位同意时可申请变更注册。造价员注册单位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
证书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