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讲义及精练:保证金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第四节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处理 
考纲要求
 
熟悉保修费用的处理方法。 
考点汇总
2.费用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维修的,发包人应该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发、承包双方就缺陷责任有争议时,可以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责任方承担鉴定费用并承担维修费用。 
五、保证金返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l4日内合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l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l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商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如果承包人没有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则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来源: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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