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一、内容
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包括A.1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共8章46节,187个清单项目。其中:甘补清单项目11项、设置分项清单项目28项、未做定额指引清单项目29项,并同时增补一节“集中搅拌混凝土”。
二、作用及适用范围
1、本规则的作用
《计价规范》对此部分相关联的项目制定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的分项项目特征中包含油漆品种、刷漆遍数,而在建筑及装饰装修的“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单独设置清单项目。这点不但有所重复,容易引起计价模糊,而且执行我省现行的费用定额时存在矛盾。因此,修订后的《计价规则》将与之相关联的项目综合范围不包括此部分。
4、所有以“m”计算的管沟、地沟、明沟、电缆沟及以“座”计算的构筑物等清单项目,均包括土方挖、运、填。
为构成以“m”、或“座”为计量单位清单项目的完整综合单价,此类清单项目的土方不再分别计价,应综合考虑。
5、垫层未单独设置项目,基础垫层均含在相应基础项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