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08年质量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公布 2008年度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违纪停考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办发〔 2008〕 105号),现将 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别

科目名称

卷面满分

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170

102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170

102

初级资格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120

72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120

72

  二、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考生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网站( www.a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合格考生本人,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 www.tlrc.cn”下载,一式两份,三张照片),携带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资格证书发放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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