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门市2009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夏门市2009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09年10月29日  

  请参加2009年度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10月29日、3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2:00, 14: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院内C座三楼)领取合格证书。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谢谢合作!-全国最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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