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领取 2011年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2011年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可以领取了。 需要领取证书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市政府大楼1号楼一楼东门002室)领取。 注: 代领证书,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缺其一不可代领。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