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湖南省2012年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