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2012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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