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一般事故处理
7.1.满水处理
7.1.1.在正常运行中,当锅内水位升到看不见时,应:
a)首先进行水位的检查,确认水位过高,即适当减少给水;
b)为了防止省煤器沸腾,&考&试大$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或开大省煤器再循环。
7.1.2.虽经上述处理,但水位仍不下降时,可:
a)适当打开下部排污门进行放水;
b)待水位降至正常水位时。关闭排污阀。
7.1.3.经过检查无问题时可继续运行。
7.1.4.严重满水,应采取紧急停炉。
7.2.缺水处理
7.2.1.在正常运行中,当锅内水位下降到看不见时,应首先进行“叫水”。
a)若锅炉内有水,&考&试大$可继续增大给水,并检查各排污阀门是否严密;
b)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班长;
c)对水位表水孔低于最高火界的锅炉,缺水后应立即紧急停炉。
7.2.2.虽经叫水,水位计内仍看不见水位时,应立即停止给水,进行紧急停炉关闭主汽阀。
7.3.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处理
7.3.1.注意保持水位。
7.3.2.紧急停炉。
7.3.3.燃烧室内如有蒸汽,引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7.4 省煤器的沸腾处理
7.4.1.减弱燃烧。
7.4.2.抬起省煤器安全阀进行排汽,&考&试大$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开大给水阀或增大再循环水量。
7.4.3.如沸腾严重不能维持锅炉水位时,应:
a)关闭省煤器出口至锅筒阀门,打开直通锅筒上水阀门向锅筒供水;
b)待省煤器出口水温降至规定标准后,恢复正常运行。
7.5.超压处理
7.5.1.蒸汽锅炉:
a)减缓燃烧,增加给水;
b)抬起安全阀进行排汽;
c)上述处理后气压仍不下降时应紧急停炉;
d)事后查明超压和安全阀未功作原因,报告有关人员于以排除。
7.5.2.热水锅炉:
a)在轻微超温时,可打开泄放阀进行排汽;
b)减弱燃烧,慢慢补水;
c)严重超温超压时&考&试大$,要紧急停炉,扒出炉火,停止通风。
7.6.卡住炉排处理
7.6.1.立即停止炉排传动机构。
7.6.2.倒车重新启动。
7.6.3.倒车后仍不能启动&考&试大$,需停炉检查,排除故障。
7.7.停电处理
7.7.1.若夜间停电,应先点燃备用照明,注意监护锅炉水位、汽压或水温、水压。查明停电原因。
7.7.2.适当调整送汽阀门,&考&试大$保持锅炉汽压。
7.7.3.拉下各部位电源,用汽动给水装置上水维持锅炉水位。
8.记录
锅炉运行日记、锅炉试喷记录、水质化验记录、锅炉检修记录、锅炉安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