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级别、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级别、名称、时间、科目
(一)上半年考试日期:2011年5月21、22日
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二)下半年考试日期:2011年11月12、13日
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