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1年下半年软考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号),现将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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