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株洲2013年9月30前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6 共1页

  各位考生:
  2013年9月30日之前已参加计算机考试并查询成绩合格(合格标准60分),还未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人社局南院三楼报名大厅领取(如有考生需他人代领证书,请代领者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前来办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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