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领取2015年1-3月职称计算机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共1页

   关于领取2015年1-3月职称计算机证书的通知
 
  2015年省直第一、二、三月职称计算机考试(在省人才大市场16楼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证书和参考证明拟于4月8日开始发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省直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于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至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贵阳市毓秀路18号)领取证书。考生在领取证书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请他人代领者除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外,代领人也须出示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需出具计算机参考证明的考生及遗失需补办计算机证书的考生(补办证书须登报挂失报刊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个人申请)可于法定上班时间至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因须核对相关数据,考生可在递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领取证明、证书(具体时间见回执)。
 
  特此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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