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领取2007年度会计初级、中级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共1页

  2007年度会计师证书(初级、中级)领取事宜:

  省直考生领取此证书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会计上岗证、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并缴纳7元工本费。

  各市考生到当地人事局领取证书。

  取证单位: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周六周日休息。

  取证地址: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门。

  乘213、245、131、113、328、299,北站乘325,沈阳站乘271到长客总站下车。

  咨询电话:024―86621595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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