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3 共1页
领取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于2月27日开始发放,全科合格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
中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