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3 共1页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办公室
通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就2010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级别 |
报名费 |
初级 |
90元 |
中级 |
3科:110元; 2科:90元; 1科:45元 |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