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3 共1页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然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至11日。补报名范围仅限于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的人员(补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2、网上报名办法: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请记录本人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不能按要求上传相片的,须到报名点现场照相。
(二)现场确认和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到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手续。未在报名期间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2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与银行营业时间同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必须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应由所在街道办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不能按要求上传相片的,须到报名点现场照相。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在12月20日前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及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档案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市直(含茂南区)的考生到茂名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四)跨省报名的考生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0年4月26日至5月14日(节假日休息)。请各单位和考生自行到现场确认点领取,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报考收费。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考试用书征订款等费用在报名时均一次交清。
2、考务费上缴。各县(市、区)必须于2009年12月20日前按收取考务费的全额上缴市财政局。
八、各财政局报名地点及电话
市直,双山三路13号大院,0668-2283369;高州市,高州市中山路169号,0668-6661645;信宜市,信宜市新尚路2号,0668-8815264;化州市,化州市罗江南路13号,0668-7231562;电白县,电白县水东镇海滨新区,0668-5121515;茂港区,茂港区海滨二路,0668-2688600。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人事局
二00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