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浙财会字〔2009〕60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级各主管部门,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驻浙各部队: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纲》。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说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9年底。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2009年10月20日之前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办法及值班电话。
二、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在报名的同时向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及预订书款。
三、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生信息上报。
四、2010年2月27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报省会计考办。
五、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考场设置等考试准备工作,并由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2010年5月14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值班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七、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
八、2010年5月17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实际考试试卷送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
九、2010年6月22日前完成全省评卷登分工作。
十、2010年7月1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8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十一、预计在2010年7月2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各市核发成绩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