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采集相片,为了确保相片质量,请考生采用高质量、高像素相机或摄像头照相。
2、考生报名信息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必须正确填写。
3、财政部规定,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报考中级会计专业资格。如认为确实符合报名条件,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来市财政局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
4、需开具缴费发票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网上报名回执表于11月5日至11月9日或12月14日至12月18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发票,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3、报名咨询电话:0556-5288972、5288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