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丹阳市关于发放2009年会计职称证书的通知
请各位2009年会计职称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于12月1日-10日携身份证到丹阳市会计管理中心(行政中心主楼C2041)领取合格证书。过期不候。
丹阳市财政局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