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全科合格考生,请于2011年9月22日—2011年10月15日(节假日照常休息),交一张两寸彩照(务必与报名表上的相片同底)至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用于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