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关于领取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参加2011年会计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请携带准考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此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到人社局102房间购买),到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14房间领取合格证书。

领证时间:每周一或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领证地点: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七号市人社局二楼214房间。

联系电话:0413-5242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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