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4 共1页
关于南阳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根据豫会考办[2012]2号文件《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现将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市直和两属单位(含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
二、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信息,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
2、报名时间:10月23日至11月3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注册报名信息。
3、报名审核确认时间:10月24日至11月3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办理。
4、审核确认地点:县市区审核地点设在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科),市直审核确认地点设在南阳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四、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初级资格 |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 |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五、咨询电话:0377-62376671
南阳市财政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