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0月22日起

发布时间:2011-10-26 共1页

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1]11号)统一部署,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13日举行。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冀会考办[201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到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确认信息、交费(确认信息时,需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有效证件原件)。

  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原件,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信息、交费(地点:邢台市中华大街900号206房间)。

  在2012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县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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