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1 共1页
天津关于领取2011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天津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于11月3日-4日到原报名点签领合格证书。报名点为“会计服务中心”的,请到河西区九龙路66号泰达园底商欣惠公司(财会用品商店)二楼领取。
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百分百考试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