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西安高新区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办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2 共1页

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的通知

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精神,现将对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第二阶段),请大家相互转告,于2月29日以前提供以下证件前来办证:

  (一)初级

  ①学历证、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②准考证原件;

  ③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

  ④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

  (二)中级

  ①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a、取得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

  b、取得本科学历,毕业满4年

  ③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④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

  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

高新区财政局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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