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证书制作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2 共1页

有关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证书制作的相关通知

  一、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文件(杭人社办发〔2014〕11号)《关于公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资格证书制证方式、领取地点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文件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13年度合格文件现已公布。登陆: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资格公布;考试资格公布栏目)。经市财政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其尚未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空白证书,故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

  市财政局将在收到空白证书后,尽早完成制证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盖章后由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代为发放。届时请考生关注本网站通知。

  今年制证采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中的照片,合格人员无需再次缴纳照片。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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