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补交2017年初级职称复核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共1页

2017年初级职称考试通过还没有提交复核资料的考生,请在2017年10月13号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山市会计学会二楼办证厅补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填工作单位者除外)一份。

二、中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已调出中山市请作说明)。

三、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各一份。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咨询电话:0760-88815513、88818972

中山市会计学会
2017年9月20日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