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守杰老师的初级经济法历年考题评析(3)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9页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例题】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3年)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不得连选连任
【答案】B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2)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2、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监事(注意多选题)。
3、监事会的职权(注意多选题)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
【解析】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三、董事、经理的职责(重点)
1、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例题1】甲公司的董事为乙公司经营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答案】×
【例题2】王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股东会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甲公司股东会的决定是正确的。(

【答案】√
四、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解释】股东大会的职权与股东会基本相同,唯一的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的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股份,而无须股东大会的批准。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2003年)
A.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B.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C.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答案】BC
2、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注意综合题)
(1)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各股东。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注意多选题)
【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 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 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CD
(3)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重点关注)。
(4)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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