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三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例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人员有( )。

  A、会计员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答案】BD

  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下列事项: (P57)

  (1)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的信息;

  (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

  (4)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5)重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

  【例题】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下列各项中,应当在其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的事项有( )。(2002年)

  A、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B、重投资、融资情况

  C、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

  D、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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