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流转税法律制度辅导(3)

发布时间:2010-06-08 共1页

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举例1:甲商场向A销售2000元的空调同时向A收取100元安装费,销售空调缴纳增值税,安装劳务缴纳营业税,这项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举例2:乙是一家装修公司,给B提供装修服务时同时销售涂料,装修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涂料缴纳增值税,因为装修公司的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因此,这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

【解释】(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增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的“多元化经营”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又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非应税劳务):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题1】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能分别核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2006年)

【答案】×

【例题2】从事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答案】×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有()。

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B、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C、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又开设门市部修理汽车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

【答案】BD

【解析】(1)选项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邮局销售集邮商品二者均征收营业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2)选项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3)选项C:销售汽车、修理汽车二者均征收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修理厂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

【解释1】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销售额的确定按照下列顺序:(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2)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

举例:甲卷烟厂生产的同一种型号卷烟每包10元,将这种型号的卷烟无偿赠送给消费者。则卷烟厂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销售额×17%=10/(1+17%)x17%

如果卷烟厂将特制卷烟无偿赠送消费者,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销售额(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1+10%)

【解释2】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7),不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5)、分配(6)、赠送(8),视同销售。

【例题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外购的各项货物中,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A、用于个人消费

B、用于投资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建造厂房

【答案】ACD

【例题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销售代销货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转让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2)选项D应缴纳营业税

【例题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征收增值税。()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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