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10 共1页
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电信局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
(5)融资租赁业务:
(6)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解释1】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销售额的确定按照下列顺序:(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2)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
举例:甲卷烟厂生产的同一种型号卷烟每包10元,将这种型号的卷烟无偿赠送给消费者。则卷烟厂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销售额×17%=10/(1+17%)x17%
如果卷烟厂将特制卷烟无偿赠送消费者,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销售额(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1+10%)
【解释2】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7),不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5)、分配(6)、赠送(8),视同销售。
【例题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外购的各项货物中,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A、用于个人消费
B、用于投资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建造厂房
【答案】ACD
【例题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销售代销货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转让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2)选项D应缴纳营业税
【例题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征收增值税。()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