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14)

发布时间:2010-07-08 共4页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P172)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同样征收。

  【例题·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答案】ABCD

  2、征税范围(P173)

  (1)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2)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解释1】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释2】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某市证券交易所用地

  B、某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委会办公用地

  C、某大型钢铁企业生产车间用地

  D、某市一大型超市用地

  【答案】ACD

  【解析】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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