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学习辅导:劳动合同的终止

发布时间:2011-11-09 共1页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单选题】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B.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
  C.违约金和和赔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D.违约金的支付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补偿的概念。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针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知识点进行考核。
  【例·多选题】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
  A.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
  C.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要求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D.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针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知识点进行考核。
  【例·判断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补偿的概念。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针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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