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知识点汇总(销售退回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2-11-08 共1页

   销售退回的处理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全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例题·多选题】甲企业2011年12月10日收到乙公司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商品5件,每件商品成本为200元。该批商品系甲公司2011年9月13日出售给乙公司,每件商品售价为2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已于2011年9月13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公司提出的退货要求符合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同意退货。假定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甲公司应在验收退货入库时做的会计处理为(  )。
 
  A.借记“库存商品”1 000,贷记“主营业务成本”1 000
 
  B.借记“主营业务收入”2 000,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贷记“应收账款”2 340
 
  C.借记“库存商品”1 000,贷记“发出商品”1 000
 
  D.借记“应收账款”340,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属于已确认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应在发生退回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同时,因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所以还应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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