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07年会计从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各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自治区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经确定,现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汉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维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

  二、考生可通过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并于8月10日后通过网上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请各区、各单位将本区、本单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通知单统一汇总后,于每月的20―23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无主管单位的考生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后,可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联系人:赵刚    杨晓晶

  联系电话:0990―6223640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