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2007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会计基础》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考生成绩由各地通过网络从会计资格考试软件中下载。

  三、合格人员的成绩单由省财政厅统一下发打印纸给各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打印成绩单,其余考生的成绩由各地以适当的方式告之考生。

  四、请各地将申请查卷的考生信息汇总填写《2007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查卷情况表》(附件1),并于12月25之前上报省政厅会计处,以便全省统一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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