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关于延长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期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我市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截止日期延长至2009年4月30日,换证方式不变,同时根据财政部的财综[2008]78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免收10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哈尔滨市会计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